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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内部控制 

来源:财会月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1-28

1 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内部控制的现存不足

针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水务部门财会内控工作而言,其站内开展的财会内部控制由于受到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在财会内控工作推进中不同程度的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财会内部控制意识差。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主要领导及财会工作人员对内控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尤其在不少水务部门更是认识程度不高。更有甚者不少工作人员认为内控是企业的主要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就行。还有不少水务部门多是站内领导说了算,对预算的执行随意性较大,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内控制度成为摆设。

二是,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在不少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内部各项财务报销审批及流程极不规范,存在审批主体较少及方式较为单一的情形。财会工作人员也仅限于记账和报账等基础工作,对一些原始凭证的审核缺乏合规性及有效性。不少财会人员对业务部门的工作事项不甚了解,在财务入账审核把关严谨性不够,对业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和财会控制,也极易导致收入延期上缴及挪用公款等各项违规行为的发生。例如,不少水务部门及站内在开具发票进行报销时,对各项公共支出取得的票据管理漏洞较大,更有甚者白条报销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导致一些假账、乱账的问题频出。

三是,内控监督机制缺乏。在不少行政单位的内部监督权责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分,人员岗位配置缺乏合理性与制约性。不少水务部门对于重大事项决策财会及其他相关人员参与度不足,财会的内部监督多流于形式。在监督形式上仅仅依靠审计进行监督,监督的形式较为单一。

2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内部控制的思路

1)强化财会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体系需要从以下着手:一是,强化内控意识。针对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水务部门财会内控意识不高的情形,须从站领导直至基层财务工作人员都要强化对财会内控工作的管控意识,避免在站内出现资金去向不明及资金收支不匹配的问题。二是,完善财会内控制度。建立规范完善的财会内控制度是提升财会内控水平的关键,行政事业单位要按照新时期财会核算要求来确定资产、负债、采购及收支的内控目标,并依据内控目标规范内控制度工作程序。同时,也要按照岗位不相容且分离的原则要求来构建完善的内控岗位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及岗位任职要求,并按照制度及岗位职能工作要求,对涉及的财会核算、风险预测及财务信息分析等进行规范完善。例如,通过明确岗位的相关职责及任职要求,可有效规避一人兼职会计多岗位的现象,从而可有效的避免一人审核、核算直至入账的不规范行为。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尤其是水务部门及站内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进行规范执行,针对不合理的资金支出要进行严格的控制,重视强化预算的管理及执行力度。并依托预算管理对资金的用途进行监督,以减少站内各部门私自挪用或占用资金的不规范行为。四是,强化决策及审议机制。要依据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决策及审议机制,针对重大投资事项在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提交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审议,并进行科学的民主决策,以有效的降低财务风险,减少盲目投资及错误的决策行为。

2)完善财会内控监督体系。一是,完善内控监督体系。行政事业单位要依据单位实际建立内控监督工作小组,单位主要党政领导兼任领导小组长,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设为小组成员,并明确各岗位职责,以强化对财会工作的内控管理。同时,也要依据新时期监督要求进行不定期的培训,针对水务部门及站内内控监督的案例进行宣讲,从而树立内控监督的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内审监督作用。针对站内内控的薄弱环节及监督管理的漏洞,内审人员要依据监督管理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同时,对财会各项监督的不作为及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指出,以有效的维护财会工作的真实性。例如,可在站内设置举报箱,针对各项财会不规范行为建立举报奖惩制度,从而实现内部监督的规范和 完善。

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作用。外部的监督是强化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内控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要在内审的基础上强化对内部执行的监督及预算的监督,建立动态的内控监督体系,针对站内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将站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及决算纳入监督工作的内容,从而在单位建立内部审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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