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月刊》
2016 年11 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将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高职院校的财会类专业的教育教学也应向“互联网+”的方向转变。
一、“互联网+”高职财会类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有两层内涵,一是教学团队的专兼结合——加大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二是专任教师的双师素质,这是对高职院校专业教师个人素质的基本要求。
“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高职财会类专业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财会类技术等级证书,既精通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具有较高的理论教学水平与规范的专业技术技能,且具备较高的信息化运用水平的复合型人才。
二、构建财会类专业双师队伍的必要性
据调查,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面较其他专业更广,在各行各业都需要财会人才。因此,要在学历教育过程中让学生熟悉、掌握相关行业、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技能,这对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授课范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学院增加“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特点,拓宽教师的展示范围,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
三、山西省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师资队伍的构成现状
目前山西省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师资队伍的构成现状有以下特点:
第一,团队结构上,双师型教师以本系部的专职教师为主。高职院校缺乏完善的校企合作机制,引入企业专家的人数不足,团队结构上,专职教师占比高达90%。这种结构虽然有利于教师队伍的长期、有序建设;但是造成了教师团队的闭塞,缺乏对实际工作的了解。
第二,“双师型素质”更多体现在理论水平上,缺乏实践操作技能和经验。高职院校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对工作经验要求较少,很多教师为应届毕业生。由专职老师为主构成的教学团队,虽具备各种财会类的资格证书,但缺乏必要的企业工作经历,长期与社会实践脱节,在实践操作技能方面与企业专家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第三,具备信息化能力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较小。年龄结构上,“双师型”教师中45 岁以上的教师人数占比为60%左右,这部分教师在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方面的能力有限、意愿不足,面对层出不穷的互联网及教学平台,教师的应用与操作能力不足以应对信息化教学改革的要求。
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
有效的双师素质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互联网+”背景下,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双师素质的认定及考评缺乏科学先进的体系
山西省高职院校在双师素质的认定及评价体系方面普遍存在形式重于实质的现象。对双师素质的评价标准侧重于是否取得专业相关的资格证书,对“工作过程知识”和技术技能的掌握重视不足,对教师具备信息化水平的要求更不在其列。此外,考评标准没有考虑教师在年龄、职称、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差异性,导致双师型教师在职业发展上动力不足,不利于促进不同层次教师的后续提升。
2.双师素质的培训缺乏科学合理的系统设计
目前山西省各高职院校都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专任教师双师素质的提升,但是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培训内容缺乏科学合理的设计。在双师素质提升的实践中,各高职院校在培训内容上没有区分教师的知识结构、技能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培训内容区分度低;第二,培训模式缺少行之有效的安排。各高职院校主要把考证学习、短期培训、挂职锻炼等作为提升教师双师素质的主要形式,但各有弊端。比如,职业证书终究是一种考试形式,与企业的真正实践仍有很大程度的脱节;短期培训,时间上不足以使教师充分掌握实践技能;而挂职锻炼由于没有完善的工时转课时的计算方法,导致教师缺乏挂职锻炼的意愿。
3.教师信息化教学手段的运用能力严重不足
“互联网+”时代,教师除具备传统的财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外,信息化教学手段的运用也是必备技能。教师除能够进行互联网基本操作外,还需对移动终端设备上的APP 软件应用自如。但目前高职院校中年龄较大的教师由于缺乏接受新事物的热情,甚至对信息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有抵触情绪,因此,信息化技术接受能力和运用水平较低,不能适应“互联网+”教育需要。青年教师虽然能够较快接受和运用此项技术,但人数比例占总体比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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